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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内 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4:40  舜网-济南日报

  

过渡期内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近日,《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下发,各地相继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改革完成后,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有三个去向:一是单独成立行政机构,二是划归某行政单位成为其内设机构,三是撤销并入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继续使用事业编制,但只减不增。

  近日,《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下发,各地相继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思路,中央明确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5年内基本完成改革。

  作为改革后事业单位的主体,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在这5年内的任务,是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管办分离等方面“打基础”。分类改革完成后,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有三个去向:一是单独成立行政机构,二是划归某行政单位成为其内设机构,三是撤销并入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继续使用事业编制,但只减不增。

  严禁突击提拔干部

  按照《意见》要求,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于分类后的行政职能机构,有着严格的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简单来说,就是看该单位是否具有审批权。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据介绍,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如果确实因为发展需要,增加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意见》要求,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这就意味着,部分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编制回到政府体系,人事制度回归公务员序列,就要有相应的事业单位退出。

  据新华网相关报道,目前全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其中,有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900万名离退休人员。胡仙芝认为,虽然有部委给事业单位下放了执行审批权,但这只是个别现象。拥有这种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并不多,包括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机构,按照分类将回归行政序列,这部分机构和人数很少。“这部分事业单位分类明确,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金融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执法监督机构等,将根据各地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有望逐步将其转为行政机构。《意见》还明确指出,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同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对于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其改革方向是与国家机关合并。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则要将其推向市场,使其市场化、商业化。因此,分类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就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此次分类改革,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按照中央要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据介绍,未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来源主要为三类:规范后的各类津贴、补贴,单位自筹资金以及财政统筹。

  对于分类后的财政支持方式,《意见》指出,将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专家也认为,对于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来说,由于这类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原则上不能用市场机制去调节,因此,政府要提供该类事业单位的发展经费。对于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则根据其能够市场化的程度来确立相应的政府补偿机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重头戏”,也是迄今为止最为纠结的部分。至今,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将近一年半的时间,北京亦成为第十七个试点城市。但公立医院的改革进程并不尽如人意。改革涉及的概念、思路、操作甚至仍未最终明确,这也导致目前公立医院的改革尚缺乏实质性突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按照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区域卫生、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以及多元办医,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几项重点任务。其中,作为管理体制改革的管办分开则是核心,也是难点。

  三年医改推进中,各地在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方探索。各地模式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纠结在各地管办分开上的同一个问题是,分开是在卫生行政部门之内分开、还是在之外分开。多位地方医改人士对记者表示,卫生体系的人多倾向于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成立“办医”机构,理由是“卫生系统的人才懂医疗行业,如果人权、事权不归卫生部门管了,那医疗行业就更管不住。”而更多的医改专家认为,管办分开仅体现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无疑是“左手管右手”,很难有长期效果。或许是思路上的模糊不清,地方医改操作性方案中,均把管办分开作为原则性内容,而具有实操的配套改革举措笔墨不多。

  在国务院下发给医改咨询委调研的指导文件当中,比重最大的公立医院改革部分首先提出的问题仍是公益性。作为公立医院改革需要坚持的首要原则,公益性的内涵、操作仍未最终明确。在近三年的医改推进中,卫生系统的操作者们对“公益性”理解只限定在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层面,而涉及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之变,推动乏力。“可用于医改的资源是有限的,那么就必须要集中目标、集中力量。毫无疑问,公立医院的改革是最核心的问题。”作为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前司长,朱幼棣亲自参与了新医改的酝酿与制定过程,并把个中利益博弈写入了《大国医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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