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国家级贫困县——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等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存放在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资金9400万元私分。2011年2月11日,李华波等侵占财政资金9000余万元后逃往境外。
据新华社南昌8月2日电 江西省纪委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披露,日前,江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江西省委同意,决定追究鄱阳县“2·11”案件57名相关人员的责任,37人受到纪律处分,其中原鄱阳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原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曹绍洲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人受到问责处理。
今年2月11日,国家级贫困县———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等侵吞财政资金9000余万元后逃往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