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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口水仗 下车全武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6:52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陈小和 王俊莎)刚大专毕业的金某在乘车时与一名女乘客发生争吵,下车后竟拔刀将该女乘客的丈夫刺伤。日前,闸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4月1日21时许,22岁的金某在人民广场乘上108路公交车,由于车厢内拥挤,他与身边乘客游女士碰撞,从而引发剧烈争吵。双方唇枪舌剑,各不相让,金某更是仗着年轻气盛,恶语相加。车行至西藏北路中兴路站时,金某才骂骂咧咧地下车。

  凑巧,游女士和丈夫向先生也在同站下车,余怒未消的双方又在车站上吵起来。这一回,一直保持克制的向先生也挺身护妻,上前与金某理论,坚持要金某向其妻道歉。谁知,头脑冲动的金某竟拔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尖刀刺向向先生左腹。向先生忍着剧痛紧紧抱住金某不让他逃跑,一边呼喊在一旁看傻了眼的妻子赶快报警。金某为摆脱向先生缠抱,举刀连连刺伤他的左颌及左上臂,所幸路人及时上前制止、夺下刀具,才未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经法医鉴定,向先生颈部、左腹部、左上臂锐器伤,手术后颈部缝合创口长度超过5厘米,已构成轻伤。金某方如梦初醒,赶紧取出2万元交给警方,作为给被害人的赔偿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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