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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打击经济犯罪显身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7:41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卢杰

  在执行抓捕和其他工作任务中两度负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每当阴雨天或过度劳累工作时都会引起伤痛复发,但他依然顽强地坚守工作岗位,从未喊苦叫屈。在近20年的公安工作中,吉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重案一支队支队长王宇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风范,践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誓言。

  在办理专案中,为找出犯罪嫌疑人口供之间、证人证词之间、证词及犯罪嫌疑口供之间、票据资料与证词和嫌疑人口供之间的矛盾,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王宇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从来没有过一个节假日。2010年,王宇受理了一起案件,原长春某国有企业40多名职工因对当时企业改制不满,自1998年起联名举报,十多年来不间断上访,已成为“老大难”案件。王宇创新办案思路,尝试运用调解手段处理积案。最终,职工利益得到了应有补偿,企业也得以健康发展,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4·27”、“6·20”特大金融诈骗案、“12·09”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特大挪用资金案、“3·28”长春市吉港集团桑粤春犯罪专案、吉林省吉业集团贷款诈骗案等数十起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都有王宇的功劳。

  十几年来,经王宇主办、侦破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00余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2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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