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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将公司业务转入别的公司 围场警方破获侵犯商业秘密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8:05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马竞 通讯员孙德瑞 7月28日,河北省围场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今年初,围场县公安局接河北承德天富鑫工贸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职员裴某利用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为其他公司谋取利益,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经围场县公安局初查,证明报案情况属实。3月22日,围场县公安机关对裴某立案侦查并上网缉捕。7月28日,在天津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围场县办案民警将裴某成功抓获。

  据围场县公安机关介绍,2006年11月至2010年3月,裴某在担任河北承德天富鑫工贸有限公司电子部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期间,利用掌握的公司核心销售信息,自2009年1月起,私下将多名客户销售业务分期转入天津市某机电公司并从该公司取得报酬,涉案金额近200余万元,给河北承德天富鑫工贸有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经讯问,裴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裴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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