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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电梯公司维保不到位被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8:2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李拉 通讯员 隋紫萱 广州市质监局昨日发布了第二季度广州电梯维修质量情况,广州富奥电梯有限公司等10家维保工作不到位导致复检较多的单位被通报。

  广州目前有电梯维修单位150多家,负责全市运行的7万多台电梯的维修保养。针对第二季度期间广州市社会服务联合行动中心(110报警中心)反馈的困梯故障情况及群众投诉反映的安全隐患情况,广州市质监局近期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以及计量仪器设备台账混乱、未定期检验等问题,目前已对9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市质监局要求各电梯维修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守法依规做好日常维修。首先要严格依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T SG T 5001-2009)第十五条的规定,在申报定期检验前进行自检,自检内容不得少于本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自检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的,应及时告知使用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另外,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的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源条件满足工作需求。

  ■10家被通报单位

  广州富奥电梯有限公司

  广东联合通用电梯有限公司

  广州市新达电梯有限公司

  增城市中菱电梯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佳菱电梯有限公司

  广州恒达电梯有限公司

  深圳市舒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深圳市大众珠江电梯有限公司

  广州电梯企业集团(番禺)有限公司

  广州市良友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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