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石家庄一假释女子成功申领失业金 全省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09:47  燕赵都市报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蔡艳荣)8月2日,在石家庄桥东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王女士来到桥东区就业服务局,完成了领取失业金的签字确认——从本月起接连24个月,王女士都能领到每月670元的失业金了,王女士是全省享受这一社会福利的首位假释人员。作为一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王女士异常激动。桥东区司法局把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和服务,当做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来抓,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释人员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超前进监所帮助特殊人群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适用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方式,一般适用于假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而安置帮教则是指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进行的非强制性的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使他们努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

  桥东区司法局副局长段亚娟介绍,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桥东区司法局开展了“超前衔接进监所”活动。工作人员在逢年过节会专门前往市区周边的石家庄监狱、省女子监狱、鹿泉监狱等监所,探访桥东机关服刑人员,给他们带去生活用品和励志书籍。

  2008年以来,桥东区司法局对周边监狱桥东籍服刑人员以及辖区内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和领取情况进行了彻底细致的调研,今年5月18日还专门联合区社保局、区就业服务局,走进监狱,为辖区的服刑人员普及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知识,发放调查问卷。

  走访中,他们发现很多犯罪人员在服刑之前就已经在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如何让服刑人员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正常领取各类保险金,解决其出狱后的生活困境,成为桥东区司法局的重点工作之一,王女士成为他们努力开展这项工作的首个受益者。

   为假释人员苦寻法律依据

  王女士今年48岁,服刑之前曾经是一名工人,因为交友不慎走上了贩毒的犯罪道路,被判7年有期徒刑。因为积极改造,于今年2月15日被假释,假释后将在社区服刑。王女士父母年迈,与丈夫已经离异,儿子对她也存在误解。王女士说,这些经历让她“对重返社会感到恐惧和自卑”,这曾是她在服刑期间申请假释后内心最大的障碍。被假释后,王女士与原单位联系,单位告诉她已与她解除了劳动关系,让她赶紧把档案转走。此时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王女士面临着服刑期间拖欠的水、电、物业费的补缴,以及家里拆迁房屋的房价差价,生活的压力和失业的困境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在被假释之前,王女士就认识了桥东区司法局的几位“娘家人”。桥东区司法局发现,单位和王女士本人曾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达14年,并缴纳了失业保险。

  为了弄清王女士究竟属于不属于国家允许的领取失业保险范围的人员,桥东区司法局和就业部门纷纷帮她在各自领域寻找依据。

  桥东区司法局局长张世军是法律专业人士,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桥东区司法局和就业局达成了共识,找到了法律依据——— 2007年11月5日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失业登记的范围也包括“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这就意味着,接受社区矫正的假释人员同样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假释人员也享受失业保险

  7月14日,《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式发到了王女士的手中。8月2日,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郝春华的陪同下,王女士到桥东区就业局正式进行确认签字,这就意味着:从本月开始,她将可以在24个月内,按月领取每月670元左右的失业金。“我现在打零工、摆地摊,挺开心的。”王女士昨天告诉记者,她已经很多年没这么充实了,连狱友们都羡慕她,无论今后日子怎么样,她都会努力向前看,不会辜负司法局对她的一片心。

  桥东区司法局局长张世军介绍:“桥东区目前在周边监狱内服刑的人员还有90多个,而且这是个变数。他们中像王女士这样的人还有20%,王女士失业金的申领,也是为这一特殊人群开了个好头。从保护他们的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入手,桥东区司法局将尽力为他们减少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增强他们对新生活的信心,从而减少二次犯罪的发生。”张世军乐观地表示,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下一步他们将积极努力探索特殊人员的养老金领取,争取让他们享受到应该享受到的社会福利。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