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逄颖颖 秦梁)被告人李某取钱时,无意间发现一张被人遗忘在ATM机里的银行卡。因一时贪念,李某从中取走1.3万元现金,后将卡丢弃。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检察院以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向朝阳法院对李某提起公诉。
今年4月15日10时许,被害人王某(化名)带孩子到儿研所看病,在儿研所内的北京银行取款机处取了1000元钱,后去挂号。在挂号时王某发现取钱的银行卡不见了,回到取款机处也没有找到,于是赶紧打电话挂失。
经查询,王某发现,银行卡已被人分7次取走了1.3万元。王某忙拨打110报警。经调查,警方确认李某为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原来,当天李某陪着家人到儿研所看病,在门诊楼大厅门口的提款机上取钱时,发现提款机内有一张银行卡没有退出来。李某一时贪念,从中取出1.3万元占为己有。后李某将该银行卡扔到路边的一个垃圾桶内。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冒用他人储蓄卡取款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J009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