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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龄童坠楼身亡两被告同意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14:5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7岁男孩小杰随父到装修施工的楼内,不幸坠楼身亡。小杰父母认为楼内没照明、护栏过低不达标造成儿子死亡,遂将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起诉至法院。昨天,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原告梅先生回忆了3个月前让他悔恨终生的一幕。4月24日傍晚,因梅先生所在的装修公司为半步桥街一小区业主装修,他带儿子和两名工人到业主家安装屋门门套。工人上去装门,梅先生就带着孩子在楼下等。晚6时30分许,梅先生被叫到楼上去收钱,就把儿子带在身边,并让孩子在楼道内等候。结账出来5分钟的工夫,小杰就不见了。梅先生找遍楼层,又跑到一楼,都不见孩子踪影。就在他折返回来时听到儿子叫:“爸爸,救命呀……”接着他就看见儿子坠落到2层平台死亡。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整个家庭陷入绝境。

  梅先生认为,当时楼道里没有照明、装修杂物随处堆积,更为严重的是窗户护栏过低,没有达到民用建筑和住宅设计标准,这是导致孩子坠楼身亡的直接原因。此外,楼内电梯出故障,楼内无物业管理人员,导致不能及时施救。

  事实上,出事的楼盘在事发时尚未进行工程验收。开发商在庭上解释,由于是给机关盖房,单位催着给业主交钥匙进行装修,所以存在部分交房的情况,包括梅先生装修的居室,但小区至今无人入住。此外,楼内护栏经正规设计、还有监理单位,完全符合建筑标准。

  物业公司反驳梅先生:楼内每层都有照明、安全设施及标志,电梯已交付使用,事发当天没发生故障。装修的那户业主并未通知物业装修事宜,也未签订小区装修管理协议书及装修指南,事发时段是不允许装修的。

  法庭主持调解时,被告两家单位都同意调解,但认为梅先生一方提出的80万余元索赔太高,具体调解方案还要回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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