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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吨“瘦身钢筋”差点用于保障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15:16  新民晚报

  345吨重量偏差严重低于国家标准的“瘦身钢筋”,竟然畅通流入保障性住房项目工地,部分产品已经加工待用——这是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近日查获的一起“瘦身钢筋”案件。

  7个规格型号不合格

  7月25日,海南省12365质量热线接到举报,称在文昌市文城镇政府保障性住房工地上发现大量不合格钢筋,并已加工待用。接到举报后,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工作人员立即带队前往现场调查。

  文昌市文城镇政府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位于文昌市文航路,工程分为三个标段,总造价1.36亿元,其中第二、三施工标于今年4月20日招标,现正处于施工单位进场和材料采购阶段。

  据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副总队长郑廷安介绍,稽查人员对工地现场的部分钢筋进行直径卡尺检测,发现3吨不合格钢筋,跟国家标准差距很大。“为了稳妥起见,我们进一步过磅检查,并送至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发现重量偏差问题严重。”

  记者在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质检报告上看到,除了10mm型号钢筋合格外,其余12mm、14mm以及25mm等7个规格型号钢筋的质量均大大低于国家标准。该工地第二标段的22mm螺纹钢筋,其重量偏差结果为“-16%”,是国家“-4%”的最低偏差标准的4倍。

  据文城镇镇委书记林绍联介绍,这批不合格钢筋分别为文城镇保障性住房建筑工地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的待用钢筋。

  经查明,存在重量偏差的钢材是施工单位湖南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海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7月10日至15日分批从海口建材市场购买,涉及广东、广西等地的5个外地钢材生产企业、7个规格型号,总重量345吨、货值155万元。郑廷安说,这是近年来海南在建筑工地查获的最大一起“瘦身钢筋”案件。

  故意不测重要指标

  按建筑工地管理要求,钢筋材料使用前需经工程监理单位对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进行核对后,对每个型号产品进行抽样,带至具有资质的检测中心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投入使用。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副调研员刘冰城说,钢筋供货商提供了这批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为“瘦身钢筋”提供了“准生证”。

  文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监理单位是海南建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崔文高说,在钢筋进入工地前,他们将所有型号的钢筋进行抽样并送至文昌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显示钢筋已达国家标准,可以投入使用。

  记者从文昌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上看到,检测中心只对这批钢筋做了拉伸和弯曲两个指标的检测,并没有做重量偏差的检测。

  郑廷安说,钢筋重量偏差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属于必检项目之一,不符合重量偏差标准的钢筋一律属于不合格产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只委托申请做拉伸和弯曲等检测,故意规避了重量偏差这个重要指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钢筋质量如何监管

  目前,文昌市政府已经给工地下达了停工检查整顿通知,要求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监理单位全面检查建筑材料安全,并派出工作组对全市在建工地上的钢筋材料进行全面排查。345吨“瘦身钢筋”已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实行异地查封。但如何防止“瘦身钢筋”进入建筑工地,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伍书院说,出现这么大批量的“瘦身钢筋”,说明各个环节对钢筋材料的监管存在漏洞,必须从源头、流通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管。首先要从厂家源头加强监管,其次,根据国家的标准,对钢筋力学检验、工艺性能和重量偏差进行全面复检,避免复检漏项,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工地。郑廷安建议,应该吸引广大社会力量参与举报,加大对钢材市场的整顿力度,追查“瘦身钢筋”的流通和源头,严厉惩罚生产厂家,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同时监督和强化监理单位、施工方对进场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把关监理职责,堵塞监管“盲区”。

  新华社记者 王晖余 陈锐

  (据新华社海口今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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