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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的车主又是“临时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3日16:32  南方都市报

  “公务员的车伤不起”追踪

  南都讯 记者李晓敏 一辆市价20万左右的新车,被工人装修时从6楼落下的窗户砸中天窗玻璃,车主拒绝叫保险理赔而让4S店维修,并开出总额10万元的赔偿清单,其中包括2万元“精神损失费”。昨日深圳大浪街道办回应称当事人车主曾智强确为街道安监办职员,只是身份为临聘,并非公务员。而4S店则拒绝查询价格清单的请求,并称要起诉南都记者。

  车主:正当索赔跟身份没关系

  “我既然拿得出20多万元买车,有必要贪这点小钱吗?”说起施工队何先生等人怀疑他故意敲诈钱财,曾先生非常不满,他说自己从无这样的念头,事故发生后,他很着急,唯一的想法就是尽快把车子恢复好,并没有想太多。

  对于为何不叫保险公司处理现场,曾先生解释称,当时考虑到车是在通利华龙华4S店购买的,第一念头就是叫车店的人来维修,而且车辆维修价格多少也是由这家店来鉴定决定,自己并未参与。“我的要求就是把我的车子修好,价格是他们双方自己谈。”对于维修价格,曾先生也坦言有些高“但这个跟我无关,他们对价格有意见就让他们自己谈”。

  但对于南都记者提出的外界质疑其“欺负弱者”之类的观点,昨日他并未作出回复。

  维修人员:拒绝出示价格标准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找到位于龙华的通利华龙华店,负责理赔业务的主管杨先生称,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也拒绝透露店内的维修价格标准。“你让他(曾先生)自己过来找我。”杨先生指责报道中对汽车受损情形的描写太过简单,并称已请律师将南都记者提告。

  杨先生出示了一张车店拍摄的车辆照片,照片显示车顶天窗被砸碎,前方的挡风玻璃也全部敲碎。但装修队负责人何先生则称,这张照片是两天后才拍摄的,因为事发当天自己拍摄的照片中并无显示挡风玻璃碎裂的情形。在何先生的手机中保存的十余张各种角度的图片显示,事发时停在原地的马自达轿车确实只有天窗被砸碎,而前后挡风玻璃并未碎裂,只有雨刷附近一处15厘米直径的洞口。何先生称:“第二天我去车行看时还是原样,他们肯定后来砸过,就为了搞严重一点好多索赔。”而事发所在大楼的物业管理处经理王先生当时也查看的车损情形,他对何先生的说法予以确认。

  据了解,事发时间大楼下方停了3辆车,坠落的一扇铝合金玻璃窗从6楼坠落4楼阳台,但阳台未能阻止窗户框架反弹下坠,随即砸中曾先生的马自达轿车天窗,一同坠落的石子等物砸伤了相邻的一辆红色长安福特轿车的挡风玻璃,车主均要求前往通利华龙华店维修,其中马自达轿车花去61220元,而福特车花去17795元,加上送给曾先生的2万元“精神补偿”费,共计99015元,再加上维修店之外的补偿费用花费超过10万元。

  ■回应

  大浪街道办:

  车主刚进单位还没安排职务

  昨日报道出街后,大浪街道办宣传科范科长致电南都记者,称经查曾智强确为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但其身份不是公务员,是临聘人员。之前称“我们单位没有这个人”的大浪安监办古主任则回避了南都记者的追问,对为何不肯承认曾是自己部门员工一事,其一直未有回应,随后宣传科范科长再度来电转述称,曾智强因刚刚招进单位不久,并未安排具体的工作和职务,平时只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管一类的辅助工作。对于工资的发放,“街道所有临聘人员待遇标准都一样。”

  而据多名知情人士称,曾智强和弟弟两个月前刚刚从部队转业回来,曾智强进入街道安监办工作,而曾的弟弟则进入交警部门担任协警一职。曾家是大浪本地居民,父亲是大浪谭罗村的村委会主任。南都记者昨日通过与其相熟人士接通曾主任电话,但其称“随便你怎么搞”,此外并未对此事件做任何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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