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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化肥岂能一罚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1: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吴贻伙 查亚丽 艾立霞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查亚丽 艾立霞)芜湖沈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冠名为“加拿大”的复合肥38吨,涉案金额15万元,已构成犯罪。当地工商部门仅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发现这一线索后紧盯不放,于今年6月监督和引导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此进行了立案侦查。据悉,这是今年以来南陵县检察院重点排查有关线索后,监督立案和依法介入的第7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

  据了解,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中,南陵县检察院主动走访该县商务、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查阅执法台账、案卷材料等方式,了解查处侵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相关情况,尤其对是否存在有案不移送、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线索进行了重点排查并予以监督移送。在此基础上,该院还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磋商,初步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等信息互通平台。

  对于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该院积极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7件,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捣毁销售假冒知名商标的商品窝点4个,捣毁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软件等服务的网站7个,收缴假冒标识2万余件。上述案件中除1件已进入检察环节外,其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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