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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访案”、“骨头案”何以能案结事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1: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刘冬屏 李郁军

“缠访案”、“骨头案”何以能案结事了

  兰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接待来访群众

  窗口简介: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控申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控申接待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着力打造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窗口”。2008年至2010年,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在甘肃省检察机关年度绩效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第一。2011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记者日前走进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近距离探访甘肃省检察系统先进典型、“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兰州市检察院控申处信访接待室,探寻他们公正执法、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故事。

  十年积案妥善化解

  控告申诉工作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的窗口,兰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把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作为工作重点,有效化解了一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缠访案”、“骨头案”。

  2010年6月的一天,当申诉人乔某在该院自愿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后,一起长达十年的涉检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妥善解决,案结事了。

  1997年10月,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刘某挪用公款案,在追赃款过程中,查明乔某使用刘某挪用的公款合计224.5万余元,因乔某无力偿还该款,城关区检察院将乔某位于兰州市白银路约920平方米营业用房予以扣押。刘某一案由兰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03年12月城关区检察院依据法院通知,将从乔某处所扣房产予以追缴,发还发案单位。

  对此房产的处理决定,乔某一直不服,多次上访。2009年8月,乔某向兰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副检察长金优和与控申处干警多次耐心接待乔某,尽最大努力解决其提出的合理诉求。

  经兰州市检察院复查认为,乔某多年上访,给其个人生活及经济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且除此房产之外,乔某已无任何能力偿还所欠公款,遂根据该案现实状况作出决定:在乔某退还其使用的刘某挪用公款中的224.5万余元前提条件下,对所扣押的房产由城关区检察院解除扣押、冻结,发还乔某本人。

  为使决定落到实处,兰州市检察院果断决定,准许乔某面向社会发布售房信息,在乔某于2010年6月以购房人预付款将其使用的案款224.5万余元退还当天,城关区检察院及时解除扣押、冻结,帮助乔某以合法途径解决其房产因涉案被扣押的问题,从根本上满足了其上访的诉求。

  及时启动救助机制

  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该院控申部门努力规范信访接待行为,加大办案力度。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请求刑事赔偿的案件,全程负责,彻底解决。

  2005年以来,47岁的永登县秦川镇农民张某,因不服永登县法院对其女贾某被强奸一案的判决,多次到兰州市检察院上访申诉,情绪激动,行为过激。

  面对心理失衡、情绪激动的上访人及其家人,该院控申处不只是对此案进行简单的立案复查,而是多次到参与办案的公、检、法机关和被害人原住地,调查了解情况,在到其家中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时,获悉申诉人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如果不妥善处理,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该院控申处依法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经检委会研究决定提起抗诉,向当地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同时结合该案的特殊情况,启动被害人救助机制,给予被害人适当的经济补偿,尽量帮助其解决当前的实际困难。对于检察院的这一做法,张某最终表示对检察机关作出的抗诉决定心服口服,不再上访。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该院控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检察机关作出的错误决定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2006年4月,王海平的父亲王永华不服西固区检察院对加害人付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高检院提出申诉。经查,1996年7月18日晚,被害人王海平劝架时,遭付某持砖头砸伤其头部,致其重伤,属一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案发后,付某逃逸,2004年3月被抓捕归案。该案经起诉后,西固区法院以该案缺少部分主要证据材料为由退回西固区检察院。西固区检察院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王永华上访材料经逐级转批至兰州市检察院后,该院控申处干警认真听取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对原案进行全面复查,认为原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于是依法撤销了原不起诉决定。2011年4月29日,西固区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付某。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在复查案件过程中,办案人了解到,从案发至今,已近十五年,被害人王海平未能及时得到加害人的赔偿,使其医治中断,备受伤痛折磨。办案人员将此情况向该院领导汇报后,该院党组决定,给予王海平2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刑事被害人救助彰显司法关怀

  近年来,兰州市检察院坚持大力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于2007年初建立了检察救助基金,出台了有关救助办法。2010年10月,曾接受该院检察救助基金资助的3名申诉人熊宗英、摆世云、刘素珍相约来到该院,以一面锦旗表达她们深深的谢意。这3名申诉人都曾因多年上访负债累累。兰州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在及时受理、认真复查、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将矛盾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程,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该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将依法处理与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心理疏导融为一体,既合法又合情合理地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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