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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吸烟不听劝的哥阻止引互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2:4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鹏昊)昨天,西城检察院透露,乘客武某、出租司机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检方指控,乘客武某在出租车上很想抽烟,连续两次被司机李某拒绝后,仍然点燃一支烟抽了起来。此举遭到司机强烈反对,二人随后下车互殴。

  检方称,今年4月26日晚7点,武某在美术馆附近打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上车后,武某感觉犯了烟瘾,于是向司机提出自己想抽支烟,但司机李某表示车上禁止吸烟。当车行驶到西城区地安门路口,武某又提出要抽烟,再次被司机阻止。

  随后不久,武某不顾司机阻拦,强行将香烟点燃,自顾自抽了起来。见此情景,司机李某非常生气,当即与武某发生口角,并用手试图将武某叼在嘴上的香烟拿掉。此举也激怒了武某,他开始与司机李某发生冲突。

  随后,二人索性下了出租车,在地安门路口西北角互相殴打。最终,乘客武某将的哥李某牙部打伤,造成李某六颗牙齿松动,治疗后作出拔牙处理。经法医鉴定,此伤情为轻伤;与此同时,司机李某也将乘客武某鼻部打伤,造成武某左侧鼻骨线性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法医鉴定,此伤情也构成轻伤。

  事发后,二人被群众劝开,李某当即报案。民警赶到现场,将武某与李某一同带回派出所。最终,认定两人均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检方对两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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