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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警贴条很像执法过家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2:49  京华时报

  

  贴罚单执法,是在行使公权力。铁警、交警的糊涂账背后,是对公权力理解的混乱。

  铁警换上交警的帽子、皮带开罚单,不管谁贴的罚单,告知人的名字、警号都相同……近日,北京南站铁警代交警贴条之事,让人怀疑:执法难道是“过家家”,可以随意扮演、任意指名?

  名字不仅是符号,签名还有着同意、认可、承担责任或义务的意味。制服也不仅是权力的标志,还是责任的象征。罚单写有告知人姓名和警号,执法者穿上相应的制服,既是为了表明执法的资格、明确执法的责任,也是为了让执法者接受社会监督。执法者必须亮明身份,这可说是法治社会的共识。

  由此对照北京南站交警和铁警的做法,就能发现不妥之处。如果无论谁贴罚单都用同一个名字和警号,签名将失去监督之用;如果无论其身份,都可以随意穿上其他制服执勤,更会让权力成为制服的附着。不同警种有着不同职能,不同警员有着不同岗位,如果可以随意换穿制服、随意用签名,执法行为岂不会乱了套?

  所以,不管交警对铁警是否有“授权”或是否能“授权”,此事的关键之处在于,执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规范。不管是穿上交警制服的铁警,还是多人贴同名罚单,都可能造成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的混乱,从而产生种种不当执法。

  贴罚单执法,是在行使公权力。铁警、交警的交叉执法背后,是对公权力理解的混乱。公权力行使需要规范,惟有如此才能在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利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个人权利的伤害。这是公权力应有的自我约束,也是执法者应守的执法本分。

  交警处罚违规停车,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让更多车辆能够快速通行,使公共利益最大化,这是交警执法的目的和基础。如果执法行为缺少规范,不在规章、制度和监管之下进行,反而可能出现各种形式不规范,侵害个人权利,有损公共利益,还折损交警公信。

  北京南站交警、铁警的混淆执法行为背后,或许有着警力不足、方便执法等种种客观原因,但应考虑到执法者的公信力、权威性,公权力行使者更需有“自我设限”的自觉和勇气,才能更好地得到赋权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本报特约评论员金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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