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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性犬伤人饲养人须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2:50  京华时报

  

  高先生问:我的一位朋友住海淀区,养了一条狼狗并一直拴着,有人从院门口经过被狗咬伤,我的朋友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是否应对伤者负责?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刘瑞恩答:饲养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应承担责任。在海淀区,狼狗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根据《侵权责任法》,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担责。

  本报记者郑磊 唐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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