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楚天金报讯 杨女士:我患了乳腺癌,医院建议病休3个月。我请病假,公司以岗位很重要为由只允半个月的假。请问:公司说得有道理么?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根据劳动部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所以,肯定不存在只有半个月病假的说法,你可依法力争。
(记者叶繁)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