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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发展纲要提出 建立防止性骚扰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6:56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葛倩 实习生王和平 发自北京 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

  妇女权益保障、两性平等被提到更高位置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三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年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和《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堪称我国妇女儿童工作的历史性突破,是中国第一个直接关注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状况的政府规划。2001年5月发布第二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纲要期限也由5年增至10年。

  在此次颁布的三个妇女发展纲要中,妇女的权益保障、两性平等等均被提高到更重要位置。2001年关于妇女的社会保障与服务是归属于“妇女与经济”中的一项,在2011年的纲要中,“妇女与社会保障”单列一条,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和具体措施均有所完备。

  县处以上政府班子女性正职比例逐步提高

  《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未来十年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

  纲要确定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还包括: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国家机关部委和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纲要还提出了具体的策略措施,其中包括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选拔、聘(任)用、晋升中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交流、晋升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证妇女平等权利。

  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方面,要求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逐步提高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与上个纲要有所不同的是,此次对企业女性干部的比例有所要求,“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用人单位有责

  《妇女发展纲要》提出,要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纲要提出的“妇女与法律”领域的主要目标包括: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预防制止“性骚扰”纳入纲要。纲要提出,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规和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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