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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单飞 向熟客揽活赔公司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8:23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实习生刘晓照 通讯员海法宣 家政钟点工单干,不能向原公司客户揽活?昨日,广州一家政公司诉钟点工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该钟点工构成不正当竞争,禁止她再去之前通过公司指派结识的客户处工作。

  2009年起,陈秀琼加入广州市嘉亮家居清洁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7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若解除合同,陈秀琼不得到公司原有的客户家中从事清洁与餐饮服务。同时在工作时间之外,未征得公司同意,为客户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用不交还公司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

  两日后,陈秀琼离职。后嘉亮公司发现,离职后陈秀琼仍去原公司指派客户处干活,遂起诉索赔11500元。

  海珠区法院一审查明,陈秀琼离职后,又到原公司客户家中从事家政服务。法院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离职)后自己私下到公司客户家中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违反了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属于不诚实的行为。”法院认为,陈秀琼损害了原公司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赔偿公司因侵权所遭受的利润损失。综上,法院酌情判决陈秀琼赔偿嘉亮公司5000元,并禁止陈秀琼再向原公司指派从事过家政服务工作的客户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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