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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无行贿证明”业务员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8:23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王成波 如今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企业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些不法企业便动起了歪脑筋,干脆伪造。日前,福田区检察院发现并协助侦破深圳市首例伪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案,一人被刑拘。

  今年7月11日,福田区检察院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电话,在宁夏中阿经贸论坛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深圳市一家装饰公司提供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深福检预查字[2011]第261号)和深圳市其他公司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印章有差异,请求帮助辨别。

  经过对比后发现,该装饰公司涉嫌伪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查询专用章,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福田区检察院报案后,警方将这家装饰公司业务员刘某抓获,随后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其刑事拘留。

  福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郑成和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日益得到认同,越来越多的招标项目尤其是政府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一旦上了“黑名单”,公司或个人的无形损失和代价十分巨大,行贿人犯罪风险和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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