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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法院诉前调解失败后当场立案当场送达 诉前调解立审绿色通道最多节省30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9:05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李松黄洁 本报通讯员杨秀芝

  北京市顺义区的李女士近日来到顺义区人民法院,起诉与丈夫王先生离婚。立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转交给了立案庭的诉前调解组,由调解员先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在调解员的协调下,7月27日,李女士和王先生在顺义法院诉前调解室见了面,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工作,终因双方在孩子抚养权上存在严重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按照一般程序,诉前调解失败后,当事人还要重新开始立案,然后案件再依程序转交审判庭、送达、安排开庭时间。这起离婚纠纷很可能在一个月内无法进入实质的开庭审理。

  可此次,王先生和李女士却没有经历上述周折。调解宣告失败,立案庭的法官助理小张主动向王先生和李女士递上了一份“当事人准确送达地址确认书”,让双方填写,并将李女士之前提交的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等现场就送达给了王先生。随后,小张又在向双方说明权利义务的前提下,确定15天后的一个周四对两人的离婚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现场将填写好的开庭传票送达给了二人。

  据顺义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自去年8月5日正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来。法院在工作中发现,对于那些在诉前调解未成的案件,诉前调解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如果仍然按照一般案件的立案审理程序进入诉讼,不仅浪费了这些工作量,而且也容易使业务庭重复进行通知当事人、送达等事务性劳动。

  为克服诉前调解与立审程序缺乏畅通衔接的弊端,顺义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组经过与各民事审判庭协商,设立了诉前调解案件快速转审程序。即各民事审判庭确定专门审判组在固定开庭时间和固定开庭地点审理诉前调解未成案件,对于这些案件,诉前调解组在现场调解未果且当事人坚持要求立案的情况下,调解员即刻将全部卷宗材料移交立案,现场向原被告双方送达诉讼文书及开庭传票,当事人只需在确定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即可。同时,诉前调解组还会将包括起诉书、证据材料、送达回证等材料的卷宗移交审判庭,免去了审判人员的送达工作,节约了审判资源。

  据统计,顺义法院开通此绿色通道以来,已经将40余件诉前调解未果的案件快速移送到了相应的审判庭,为当事人平均节省了20天至30天的诉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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