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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若干意见发布实施 测绘官员晋升须学法用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9:1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8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今天对外公开有效期为5年的《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学法用法情况将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意见明确,未来5年,国家将加快测绘地理信息立法:通过推进测绘法的修订,强化职能、完善体制,增加地理国情监测、遥感影像统筹管理、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监管、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内容;加快推进地图管理条例的出台,以完善地图编制、审核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互联网地图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快制修订与测绘法律法规配套的法规制度。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表示,将推行开门立法,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测绘地理信息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等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说明意见采纳情况;推行立法后评估,定期检查评估测绘地理信息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就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要求,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次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涉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整体利益或者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将加强决策跟踪和责任追究,注重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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