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阴(湖南)8月8日电 记者阮占江 赵文明 通讯员曾妍 陈中伟 伪造证件冒充检察官,以能够替人安排工作、调换工作单位等为幌子,先后骗取多人钱财百万余元。其中,为让人信任,竟自己掏腰包每月给被害人发工资。8月8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特大诈骗案。被告人姚军冒充检察官诈骗113835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今年37岁的无业人员姚军通过非法途径伪造了相关证件,冒充自己是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以能够替人解决当兵安置卡、安排工作、调换工作单位、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幌子,先后骗取被害人杨某等12人现金1138350元。
为了圆自己为被害人安排工作的谎言,骗取其信任,被告人姚军竟自掏腰包为被害人办理“工资卡”,并按月为其“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