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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不孕治疗期间竟怀孕怕激素伤胎女子无奈人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9: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女子最终获赔30000元法官提醒市民拒绝不良医疗机构

  “医院”确诊女子为不孕症患者,可在随后的“对症”治疗中却发现女子已经怀孕,由于治疗过程中的手术影响,女子体内的胎儿必须打掉,这样的“意外”让就医女子阿英(化名)悲痛异常!

  近日,治疗中的受害者阿英将该医院告上法院,并最终获得30000元赔偿。

  文/记者李冀珩

  通讯员李世寅、周静宜

  正在治不孕却发现怀孕

  阿英与丈夫于2009年9月8日结婚,但婚后一直没有怀上小孩,遂于2010年8月31日到“中山同济妇科专科门诊”治“不孕症”,经过该医院的一系列检查后,院方确诊阿英的确患有不孕症,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治疗,包括针对治不孕症的LEEP手术。

  但在治疗的过程中,医院却突然告知阿英可能已经怀孕,而且因为经过LEEP手术,胎儿必须打掉。阿英听后十分焦急,马上到正规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阿英的确已经怀孕了,胎儿有14×17mm大,经询问专业医生,14×17mm大概是40天大,医生说,由于使用过激素药,该胎儿不能要了。阿英悲恸不已,无奈只好打掉了胎儿。

  医院备案名为“门诊部”

  除了孩子无奈被打掉,阿英在该医院住院仅7天,便已经产生了2万多元的医药费用,遂与医院交涉,但协商不成。于是阿英开始到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记者随后按照医院的名称查询得知,该医院在中山市卫生局医疗机构准入名录中确实有备案,并且取得了医疗准入许可,在备案中的机构类别是:“其他专科门诊部”,该门诊部的机构级别显示为“未定级”。

  而记者随后从调查案件的法官处了解到,该门诊部对外做着医疗生意,可是在营业执照上却不称自己为医院或者门诊部,却自称为“××有限公司”,记者随后尝试拨打该门诊部在卫生局备案的电话号码,可是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记者始终无法联系到门诊部的有关人员。

  何时怀孕成案件焦点

  在相关部门的指引下,阿英于2011年5月17日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于6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而争论的焦点集中在阿英怀孕的时间上。

  在院方看来,自己并不存在医疗过错,因为在阿英入院时已经经过一系列检查,阿英的确是没有怀孕,在做LEEP手术前,也征得阿英丈夫的同意,并告知阿英做完LEEP手术后2个月内不能有夫妻生活,是阿英不听医嘱,所以才导致怀孕。其医疗行为符合医疗规范,没有过错。

  而阿英认为,在手术后她和丈夫没有夫妻生活,而且经正规医院检查,在手术时她的胎儿已有14×17mm大,这说明在阿英到该民营医院就诊时就已怀孕,是民营医院没有检查出来,才导致了这样的悲剧。

  在首日的庭审结束后,承办案件的法官多次约原、被告双方坐下来谈判。终于,原、被告双方在6月1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该民营医院日前支付30000元给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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