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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纳税人服务好 法律援助须依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9:55  淄博新闻网

  编者按 7月30日、31日,市国税局局长王胜斌、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长厚分别带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两期节目中,上线单位接听热线电话分别为20个、17个。下面是记者对有关问题的跟踪采访情况。

  市国税局

  张店区一位听众反映:齐鲁医药连锁店、宏仁堂等药店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

  张店国税局负责人袁博表示,药店不开具发票是一种偷漏税的违法行为,按照税法及发票管理规定,应该给予处罚。针对听众反映的问题,国税部门制订了两项措施:一是加大对药店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大稽查力度,对药店开票行为进行规范,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一位企业财务人员反映:在所得税汇缴环节上,国税部门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清算审计,这些中介机构收费高,一些小企业难以承受。

  市国税局局长王胜斌明确表示,税务机关为纳税企业提供服务是应尽的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时间为纳税企业服务。目前国税部门已经接到多起类似情况举报,对此类问题国税部门不掩盖、不回避,8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针对税务代理问题的集中规范整治,由市局局长带队对全市各税务机关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记者了解到,日前,全市范围内所有税务大厅都张贴了规范整顿国税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关系的公告,国税干部逐级签订了责任书,一旦发现有关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市国税局公布的监督举报电话为3582750。

  市司法局

  一位听众反映:想申请法律援助,以帮助自己处理法律案件。

  据了解,这位听众因为工资拖欠问题诉讼到法院,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方应支付这位听众等5人总共2万多元的工资,但是法院执行局一直没有将这笔钱执行下来,这位听众想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把这2万多元的工资要回来。针对这位听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答复说,法律援助是指在法院判决前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措施,这位听众的案子已经经过了法院判决,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临淄区的梁先生反映:发生工伤事故后,聘请了一位律师为自己代理诉讼,案子还没有结案,律师就向其收取了5300元的费用,而且没有出具发票。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律师帮助追回的补偿金10001元到10万元之间的,按照5%—6%的比例收取费用。据了解,到目前为止,这位律师已经帮助梁先生拿到了65000元的工伤赔偿金,按照上面所提到的收费标准,律师的收费在4250元到5900元之间都是符合收费标准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包西庆答复说,这位律师收费5300元,是在合理收费范围之内的。关于听众反映律师没有为其开具发票的问题,包西庆也做了解释:律师提前收取一定的费用用做办理案件的支出,发票到最终结案后再开具是允许的。因为梁先生的工伤案件还没有最后结案,律师只给梁先生打了收到条,并不违反规定。

  友情提示:

  近日《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名单:

  8月13日 市房管局

  8月14日 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分行

  直播时间:周六、周日早晨7:25—8:30

  重播时间:周六、周日下午14:00—15:00

  追踪报道播出时间:每周五7:30—8:00

  收听频率:FM89 AM1143

  热线电话:316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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