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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本是社会提倡的美德,然而最近在河南郑州却发生了想要见义勇为却遭到管理方阻拦的稀奇事。
8月4日,郑州一名市民在郑东新区如意湖溺水,当地一个公益团体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带人赶到现场施救,却遭到了巡防队员的阻止,他们要求牛振西必须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
义务搜救队欲下水救人遭阻止
8月4日下午4时许,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接到来自郑东新区河道管理方打来的求救电话,说郑东新区运河西码头有人溺水,请他去帮忙参与救援。牛振西马上给其他队员发短信要求赶到事发现场,随后自己带上泳衣泳帽也来到郑东新区如意湖畔。
牛振西和已经赶到的队员们准备下水参与救援时,却遭到了巡防队员们的阻止。
牛振西说,巡防队员说,经过谁允许了在这救人?经过谁批准了?正在和领导联系,不让他们下水,和领导沟通了一个多小时,他就不让下水救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而岸上准备就绪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却一直没能下水。而原因就在于他们拿不出巡防队员所说的“打捞许可证”。牛振西说,当时队员们和周围的市民都很着急,还有不少队员失望而去。
牛振西说,僵持到义务搜救队队员走了三分之二,家属非常失望,想要下水,但不会水。“干警帮我们阻拦着家属不让他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下水。此时已经过去将近2个小时。很快,6分钟就把溺水者遗体打捞上来了。一个来回就把他带出来。”
牛振西所在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是什么样一个组织呢?据记者了解,这是市冬泳协会2005年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此前曾参与多次救援行动。
官方称阻止是对施救者生命安全负责
参与了这么多次救援,“打捞许可证”之前有没有听说过呢?牛振西表示,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证件真的存在吗?记者分别咨询了郑州市地方海务局和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工作人员都明确否认有这种许可证。
事情发生后,郑东新区管委会立即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并于8日下午发布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8月4日早上,负责郑东新区河道管养工作的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员宋师傅在昆丽河众意路至九如路段巡逻时,发现了许多白酒瓶玻璃碎片及白色运动外衣一件,疑有人在河中游泳溺水,通过其遗落在现场的手机与其家人联系,家人反映此人为孟姓女士,半年前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有重度抑郁症,8月3日晚酒后外出至今未归。
结合现场遗落物品和家人所述情况,河道管养人员在不确定孟女士是否落水的情况下,通知其家人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寻找,并第一时间向公安和消防部门报警。
郑东新区公安部门和消防大队中午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并在怀疑其极有可能跳水的地方,派出打捞船只和消防人员实施打捞。
打捞过程中,来此游泳并自称是“冬泳队员”的相关人员提出要下水协助打捞。
鉴于当时孟女士是否溺水的情况尚不确定;且已有专业打捞船只和消防人员在现场进行实地打捞;巡防队员本着对他们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请他们予以理解,暂不请他们实施协助打捞。
后经公安部门同意,“冬泳队员”在缩小后的范围内找到了孟女士的尸体。后经公安和消防部门检验鉴定,孟女士确为溺水身亡。
郑东新区管委会强调:“冬泳队员”提出下水也仅是实施“打捞”,而非“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和“救人”。并且“冬泳队员”到达现场时,消防部门的专业打捞船只和消防官兵正在进行打捞(已有一艘冲锋舟和7名消防队员在现场进行持续打捞)。
关于有群众反映的“当冬泳队员准备义务打捞的时候,东区巡防以及东区领导要求他们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许打捞”,经调查,东区巡防和其他人员未讲此话,此情况反映不属实。
溺亡者家属质疑救人都要“许可证”
记者经过多方联系,拨通了溺水身亡市民家属王先生的电话,他至今仍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谈起施救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王先生回忆说,巡防队员确实要求救援队员们出示相关许可证件,如今回想起来,只觉得无奈。
王先生说,估计他们搜救队不会有“打捞许可证”的,见义勇为要是要“见义勇为证”,天底下还有好人没?见歹徒抢劫,受害者多么无助,光想着有人可以帮忙,其他人都没有“许可证”咋弄?不救了?
从郑州市东区巡防队给出的书面回应来看,他们拦着牛振西救人的理由是:本着对他们生命安全负责,无法对其身份核实和打捞能力判定,不允许冬游队员下水协助打捞。
据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