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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官的判案帮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15:05  北京晚报

  

一个法官的判案帮手
一个法官的判案帮手

  认识西城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李海黎是因为日前报道的一起案件:80多岁的老先生自称从公交车上摔下受伤索赔,在双方各执一词、都没有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受伤部位采信了老先生的说法断了案子。这样的判决依据和思路让记者眼前一亮。细一问,一位专家陪审员的意见帮了大忙,这个人就是李海黎。她是个从医36年的心血管内科医生,是法官的“高参”,为很多医疗纠纷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专业意见。她有着谦逊低调的品行,做得多却不愿多说,所以采写的稿件也只能做到管中窥豹。但也许从这次采访中,能够回答社会上对陪审员的一些质疑:他们能干什么,有多大权利,能不能说了算?

  第一次上庭

  成了“陪衬”

  在西城法院的陪审员中,有几位叫得响的医学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李海黎就是其中一个。每每有医疗纠纷开庭,总是这几位担纲陪审。开庭前,李海黎总是先拿着当事人提交的病历材料细细研读。庭审中,她会带着自己从中发现的问题陪审。很多次,对在诊疗中出现的、又是双方都没有注意到的问题,李海黎总能一针见血地提出质询,使过错方无言以对。

  别看现在李海黎是被点名认可的陪审员,但刚坐上审判席时,她还真尴尬地当了回“陪衬”。“一开始我不是很了解陪审员要做些什么,也没想过能发挥什么作用,就想带个耳朵来学习一下法律知识。”李海黎老师笑着说,结果第一次上庭就傻了,法官当庭问她有没有什么要问当事人的问题。“我根本没想过,啥也问不出来。”就这样,李海黎就带着耳朵陪审了一次。

  她突然发现,做陪审员不是陪衬,听法官怎么判就怎么判。“法官让我提问,还问我要不要阅卷,人家重视咱,咱不能不认真。”从此以后,李海黎开始恶补法律知识,去图书馆竟比以前还勤快。

  跨越医学

  法学的桥梁

  在李海黎看来,身在这个医生圈子,让她的陪审员工作得到不少便利。虽然是个从医几十年的心血管内科医生,但对其他很多医学领域,李海黎也并不熟悉。遇到自己不了解的医患官司,除了跑图书馆、查阅书籍文选之外,李海黎还可以向同行、专家求教。

  在一起涉及胎儿超声检查的案例中,原告的孩子出生后即被检出是“心脏血管先天性畸形”。原告认为医方在整个孕检期间对胎儿的B超检查中,应该能够检出而未检查此畸形,认定医方有过错,要求赔偿。就这个问题,李海黎陪同主审法官专程找到超声界的专家请教。专家给出了详细的分析意见,对此案的责任认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可以说,这个医生圈子就是陪审员李海黎审案的智囊团。

  “我很想成为医学专业与法律审判间的一座桥梁。”李海黎这样评价自己。她的专业知识为法官公正审判案件,起到了很好的参谋作用。

  专家陪审员否定事故鉴定

  有人曾当面质问李海黎:“你们陪审员有权利吗?”这其实是很多公众的疑惑,也是采访中李海黎最希望让大家知道的。

  “我国的现行陪审员制度是参审制,陪审员与合议庭法官有相同的职权,既可对案件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也可对案件的判决发表个人意见。因此,我们会对每一案件作出公正的事实认定,并且在合议中行使法律赋予陪审员的权利。”李海黎这句话不是说出来壮胆的,更重要的是,她的医学专业知识,让她真正找到当陪审员的自信和感觉。

  李海黎告诉记者,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但知识水平还很有限。在医患纠纷中患者过多地揪住病历书写瑕疵或医生资质问题,而不了解诊疗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往往表现的“感情胜过了理智”,但又说不到根本上。因此需要他们在陪审中发挥专业知识,给予案件双方公正的事实认定。

  一次,李海黎陪审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死者是位老先生,在家里突发心梗。家人打电话叫急救车。可没想到,承诺5分钟到现场的急救车20多分钟才到。急救人员到现场后给患者用了硝酸甘油扩张血管,但拉到医院前患者就去世了。死者的妻儿将医疗单位告上法院,他们提出,急救车迟到延误抢救,急救人员转移病人过程中,在电梯里也没给病人吸氧,这些与病人死亡有直接原因。

  经过医学会鉴定,他们提出的这些问题都被认定“不足以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是没有医疗专业知识的审判员或陪审员,往往会仅参考鉴定判案,但李海黎没有局限在这份医疗鉴定上。

  她仔细查阅病历,发现医生诊断急性心梗,但抢救记录中,没有标明硝酸甘油的具体用量;当病人的血压从170毫米汞柱降至70毫米汞柱以后,直至整个转运病人过程中,始终没有使用升血压药的记载,也没有心电监护记录。恰恰这两方面都会对心梗病人的抢救有一定影响。李海黎将自己的分析向主审法官进行了详细说明,也就此向院方提出质疑。

  最终,判决认定医方在此案中负有一定程度的过错,向死者家属赔偿。

  双重身份不矛盾

  虽然李海黎是个陪审员,但她首先还是个医生。她在这个圈子里工作了半辈子,单位是医院、朋友是医生,她有着对职业的热爱,也有摆脱不开的人际网。但她又要在法庭上面对一家家医院、一个个大夫,给他们的诊疗挑“毛病”。不免会有人问,她怎么能摆平自己的双重身份而作出公正的认定呢?

  李海黎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河南一位老太太因为肚子疼去医院就医,第一家医院给了“两片药”就打发了。老太太见症状没有好转,又去了另一家医院。医院收治了,但急诊科留观两天,让各诊室来会诊,也没个结果。最后老太太疼得不行了,剖腹探查时已经胃穿孔了,终因感染死亡。法院判决认定医院承担60%的责任,给死者家属赔了钱。

  “医院的人给我打电话说,因为这起案子,两个科室的主任被撤了。”看到医院输官司、医生被免职,李海黎的心里也不是滋味。“我确实替那两个被免职的主任可惜。但转回头想想,这起案件也暴露出相关负责人重抢救轻观察的疏漏,是个教训。”

  李海黎说,她的双重身份其实并不矛盾,也没有让她纠结。“作为一个医生就是要认真负责地给病人治病;作为一个陪审员,我同样从医生的角度分析医方是否尽职尽责诊疗,目的和要求都是一致的。换言之,作为医生的自我要求和陪审员对医疗机构的要求恰恰结合在了一起。”

  陪审制度

  进入良性循环

  李海黎并不回避和否认自己在法律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她说经过学习和培训,陪审员了解了基础的法律知识。至于具体案件涉及的法条,法官会做详细解释。而陪审员最重要的工作是根据自己的社会经验、工作阅历,进行客观公正的事实认定。另一方面,敢让陪审员参与庭审,这也是司法公开、民众监督的表现。

  记者在西城法院采访多年,也算是陪审员越来越多地参与审判的见证者。以前,有些法官对陪审员的作用存疑,不愿用陪审员。有些陪审员也提不出真知灼见,陪审制度就发挥不了作用。从2008年开始,西城法院专门设立陪审员办公室,严格选拔出一批陪审员,设计了一套严谨的管理制度。2009年,该院案件陪审率就达到84.6%。

  这个队伍中有多位北京三甲医院的专家、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和霞、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宋冰、北京市十佳调解员程阿沛、北京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刘跃新……一位位陪审员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法官当高参,用对案件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赢得了法官的赞许。法官的尊重、褒奖甚至请教,也让陪审员们更严格要求自己不辱使命。由此,陪审员制度进入了一种良性循环。本报记者孙莹文图J001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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