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坚决实行“黑名单”制度确保“每平方米质量受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15:31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晏秋秋)今年1到7月,上海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和筹措面积为866万平方米。造得多,也要造得好!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昨天透露,为贯彻市领导“每一平方米质量始终受控”的要求,在上海保障房安全质量监管方面,将坚决实行“黑名单”制度。

  所谓“黑名单”,即将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企业、建材企业和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上的建设工程企业,1年内限制企业承接任务和资质升级、增项,建设单位3年内限制或禁止承担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根据市建交委安排,目前保障房的参建企业和人员的入围门槛,已大大提高,其中主要包括——

  ■设计单位资质在甲级资质以上;

  ■负责人应由具有住宅工程设计经验的注册建筑师担任;

  ■施工应由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企业承担;

  ■项目经理应由具有相应经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监理应由房屋建筑专业甲级资质以上企业承担。

  市安质监总站有关负责人透露,在保障房材料质量控制方面,推行现场建筑材料监理平行检测机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等质量,实行企业自检、监理平行检验和政府监督抽检。平行检验由监理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平行检验的数量不低于正常检验数量的30%,政府监督检验数量不低于正常检验数量的5%。

  此外,政府部门要求,在保障房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前,应对工程观感、结构尺寸等进行分户验收。

  保障房建设时,要有质量管理。交房后,也要有质量担保。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项目部具有现场专业管理能力。此外,保障房还要进行质量担保管理。交房时,项目公司上级单位必须提供担保,对建筑物全寿命周期内的质量进行担保。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