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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称美俄等国干涉经济活动 肆意“敲诈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15:39  环球时报

  环球网记者谭利娅报道,美国《福布斯》杂志8月7日刊文指责以俄罗斯和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在经济活动中做出过不规则行为,报道称这种做法其实就是“敲诈勒索”。

  文章说,2006年壳牌石油公司通过与俄罗斯政府协商,拥有了对俄罗斯东部地区萨哈林二号油气项目的控股权。作为回报,壳牌同意对项目投资80亿美元。不过在2006年底之前萨哈林二号项目即将进入生产阶段时,俄政府环境部门突然以破坏环境为由,要求项目关闭。

  在此之际,俄罗斯时任总统普京提出一项解决方案,但条件是壳牌要出售上述项目50%加1股的股份给俄罗斯国有天然气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面对项目延期所产生的不能估量的损失,壳牌做出了妥协,将项目控制股权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给了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

  对于美国,文章给出的是克莱斯勒汽车公司破产重组的例子。据介绍,209年克莱斯勒公司申请破产重组,美国政府对此提出的计划是,要求其资产优先被转移到一家由国家医保基金托管中心拥有55%的股权的公司,其余资产由菲亚特汽车和美国及加拿大政府拥有。但这个方案遭到克莱斯勒公司的有担保的债权人的反对。因为按照法律,这些有担保的债权人应有权获得优先债。

  认为遭到不公平待遇的债权人认为,政府所提出的方案违反了美国破产法,准备上法庭状告。但此举遭到阻力。奥巴马总统曾将他们称为“投机者”。由于受到的政治阻力日渐增大,这批债权人很多也逐渐放弃讨要公道,因为他们理解,“个人是斗不过国会的”。

  文章分析说,上述两个例子均说明,经济活动有时候会受到其它外力的阻碍。在俄罗斯的例子中,俄政府“公开敲诈”壳牌公司,俄政府提出的环境保护说法“目的是不言自明的”。壳牌投入大量资金与技术后所产生的利益却被俄罗斯政府获取。文章称,经历过这番变故,如果壳牌以后再去俄罗斯投资,那它就是个傻子。

  而克莱斯勒的例子则说明,虽然有时候人们手中有法律武器,但是却仍然难以承受行政机构给他们施加的威胁。文章认为,此案在美国也有深远影响,特别是对于借贷者而言,有些人因为担心相应的法律权利得不到保障,拒绝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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