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贻伙 陶红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陶红)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十分注重对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通过阶梯式配备、多渠道举荐兼任代表委员职务等方式,使一批党外干部不仅在检察工作中担当大用,而且为检察机关更好地接受监督增加了“顺风耳”和“监督哨”。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宣州区检察院一直有意识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外干部放到业务部门进行磨炼,使他们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同时适时组织党外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并优先提供各类教育培训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
一旦时机成熟,宣州区检察院即将优秀的党外干部提拔到中层领导甚至院领导的岗位上挑起重担。目前,该院已有一名党外副检察长、一名党外中层领导干部、若干名党外业务骨干,党外干部队伍培养呈现出阶梯式发展态势。
为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外部联络和参政议政作用,该院积极向有关方面举荐党外干部骨干参加政协委员的提名,或推举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目前该院的党外副检察长还是市级人大代表,一名党外中层干部则是区级人大代表。他们能够兼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职务,无疑在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又多架起了一座桥梁,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