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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三个女孩子一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2: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曾祥生 王聪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

  【定格】检察官朱银芳说,一些犯罪的在校学生大多是一念之差,对于这些走错路的孩子,我们总想拉他们一把

  虽然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未检科成立刚刚一年,连科长在内也只有3名检察官,可这一年来,他们审查批捕案件124件370人,提起公诉136件400余人。在忙碌的批捕、公诉办案之外,检察官们还先后来到长丰民工子弟学校、华泰小学、姜山中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为同学们送上自己编印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知识手册》,到学校公开开庭……他们的工作受到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10年7月22日,在鄞州法院的被告席上站着3名花季少女,她们都是宁波市一所职业高中高二年级的学生,最大的小周刚满18岁,而另两个女孩小马和小吕只有17岁。她们年轻的脸上流着悔恨的泪水,哽咽着向被害人家长深深地鞠躬道歉。

  事情发生在同年3月的一天,小马、小周和小吕偶然得知邻班的女生小彭与他人议论3人的相貌和衣着,恼羞成怒,于是召集了4名女生进入宿舍对小彭拳打脚踢,并要其下跪递茶道歉、唱歌,还逼迫小彭脱下上衣拍照。整个过程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同去的两名女生用手机将整个过程拍摄了视频。案件办理过程中,看到这些孩子并没有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检察官心痛不已。

  办案检察官通过多次走访老师和同学,了解到3名女生均来自单亲家庭,且家庭环境较为恶劣。小周父亲远在广东做生意,和女儿联系甚少,其母亲则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小马的父母在她出生后几个月就离婚了,在其记忆中,父母性格暴躁,经常大打出手,对自己非常严厉;小吕的父亲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七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游手好闲,小吕则被寄养在亲戚家,且在案发后,小吕的父亲听说有可能要赔偿,更是避之不及。

  在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未检科里的几位同志聚在一起商量对策,上网查阅各地类似案件,分析她们的心理症结,做到心中有数。在讯问时,给她们讲法律,讲做人的道理,又找到她们的父母做工作,希望他们能够配合司法机关,加强和校方以及子女的沟通。

  检察官的努力没有白费,3名被告人均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并诚恳地表示愿意痛改前非。最终,小周、小吕、小马因侮辱妇女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她们又重新回到校园继续学业。

  办案检察官朱银芳说,“在校学生犯罪中的很多人都是一念之差,对于这些走错路的孩子,我们总想拉他们一把。年轻人本身缺乏自控力,很容易放纵自己的行为。我们做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人,特别要注重‘纠偏’,因为他们的人生路还很长很长啊!”

  (本报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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