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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海鲜顺走28只甲鱼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3: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穆奕通讯员刘涛)昨天,海淀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牛某批捕。检方指控,牛某先后两次利用在海淀区四季青某海鲜市场内进货的机会,盗窃摊主杨某摊位上的甲鱼两包,共计28只,价值2560元。

  据摊主反映,他的摊位一共丢过4次甲鱼,但认为“报警也不一定能抓到小偷,还耽误时间”,便放弃了报警。直到自己的摊位第四次被盗,忍无可忍的摊主找到了市场方,在市场办公室的协助下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是经常到自己的摊位来问价的一名男子趁其捡螃蟹的时机,把甲鱼偷偷放进了自己进货的口袋中。

  查看录像的当天,该摊主正好在市场上又看到这名男子,于是马上报警,警方赶到后将牛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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