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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锣鼓巷商铺须给店员缴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4:03  新京报

  

南锣鼓巷商铺须给店员缴社保
一位居民站在南锣鼓巷的店铺前。资料图片 图/CFP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天,北京首个由一条街商铺组成的工会———南锣鼓巷联合工会召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由员工、老板、工会成员集体协商确定136家商铺数百员工的工资。通过表决确定商铺员工工资不得低于1500元。企业需为员工缴纳三险一金。

  上三险一金写入协议

  昨日,通过投票选出南锣鼓巷第一家职代会代表成员50人,包括店员35人,老板10人,居委会代表5人。上述50人举手表决最终确定《南锣鼓巷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南锣鼓巷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南锣鼓巷区域性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

  其中“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中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500元;职工在拿劳动报酬扣除三险一金后,不低于协议规定的最低工资。

  南锣鼓巷工会联合会主席李承虎说,上述规定,意味着今后南锣鼓巷的店员可以有正规的用工合同做保障,加入医疗、养老等基本社保;每月净收入不低于1500元。

  店员休婚假工资照付

  “真的能给上保险?”职工代表小王说,他在不少地方打过工,从没缴过社保。

  更让小王惊喜的是,“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第八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婚丧假、探亲假等,休假期间及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正常支付工资”。由于饭店非常忙,小王说,他经常一周连一天休息也没有。“请假就没工资,不扣钱就不错了”。

  老板阳奉阴违将清退

  交道口街道工会主席毛秀程表示,将地毯式地走访每家商户,限期要求负责人与员工签订相关合同。如果迟迟不签,街道工会将联合税务、工商等问责,或要求相关商铺离开南锣鼓巷。

  ■ 焦点

  老板:店员流动大缴公积金没必要?

  南锣鼓巷在繁华的背后,一直存在商户经营周期短,店员流动性大的现象。有商铺负责人提出,医疗和养老保险可以交。但员工没有购房需求,按照工资8%缴公积金没实际意义。缴全三险一金会让人工成本增加30%。

  东城区工会副主席蔡艳霞:劳动法规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义务。南锣鼓巷工会决议通过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商户就应积极执行,首先确保医保、养老等,生育保险和公积金目前可以参照多数企业的办法,先为京籍员工缴纳。

  店员:宁可多要工资不愿扣保险?

  南锣鼓巷一家丝巾店的导购员刘小姐表示工作只是过渡,“我也不想为了一些看不到摸不着的保险七扣八扣,不如发现金实在”。

  南锣鼓巷商铺联合工会主席李显庆:在南锣鼓巷工作有保险,今后跳槽,肯定要选择给缴社保的单位。此外,为了不让职工感觉集体工资协商后,缴纳了社保,每月收入不升反降,今后工会还将督促街面商铺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状况,建立工资总额的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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