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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有奖举报16种行政不作为 举报人最高奖千元

  半岛都市报8月9日讯(见习记者赵丽云) 近日,记者从胶南市纪委了解到,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胶南市纪委与胶南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暂行办法》,鼓励企业投诉举报执法不公、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16种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

  胶南市纪委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办法自8月1日开始实行,所针对的对象是胶南市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了给胶南市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软环境,我们共列出 16 种行为可以举报。”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包括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有关资料损毁、丢失或泄密的;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的;对办理同类事项的不同对象 ,相同条件下不同等对待的等16种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

  胶南市纪委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收到投诉举报时,纪委会按有关规定认真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被举报对象将受到批评,做检查,停职,甚至解聘。而对于举报人,我们将奖励100元~1000元不等。”

  据悉,举报方式有 4种:可以当面投诉;可拨打胶南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85161865进行举报;可写信至“胶南市行政办公中心525房间”;或发送电子邮件到jnsxzxntszx@163.com。投诉举报时,要如实提供被投诉举报单位名称、地址(违法事件发生地)、基本违法事实及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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