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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查处66起非法办学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4:15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解照辉)今天从市教育局获悉,自8月4日起,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等部门在全市联合开展了对非法办学行为的集中查处行动。目前市、区两级教育、公安等部门已查处非法违规办学行为66起,其中查处春笋家教、高分教育、京硕一对一、山大培训、锦程教育、阳光8点、大成百炼会计教育培训、四中网校、旗帜教育、金博艺等37处无证办学,违规跨区设点29处。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将持续到8月底,市、区两级教育、公安等部门实行联动,逐区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市内五区无证乱办班、违规跨区设点、违规刊发招生广告等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对这次查处的无证擅自举办培训者进行了严肃处置,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达到办学条件的,督促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予以取缔。对违规跨区设点、违规刊登招生广告等行为责令整改,限期纠正违规办学行为,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今后,市教育、公安部门将联合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办学行为的集中查处力度,探索建立查处非法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成教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选择培训学校时应首先了解一下该培训机构是否有教育部门审批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物价部门审批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非企业登记证以及有关部门审批颁发的相关证件;要根据培训学校培训资格、开设专业、教学条件和收费是否合理等,由消费者本人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因盲目报名参加培训、且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可及时向市、区审批机关投诉。

  市教育局和市内五区教育局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成教处:66608044、66608046;历下区教育局:86593557;市中区社区教育办公室:82078607;槐荫区教育局:81255515;天桥区教育局:86076574;历城区教育局:8802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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