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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液化气充装单位售“黑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4:15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张定业)4日,本报以《二甲醚潜伏 煤气罐变定时炸弹》为题,集中报道了济南地区瓶装液化气市场掺假几近泛滥一事,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相关专项整治正在组织。今天,党报热线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自去年7月至今,济南首次对液化石油气市场掺混二甲醚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结果44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单位中,有 32家不合格,占72.7%,抽检出的“黑气”中,二甲醚掺混比例最高的接近六成。

  据记者了解,查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掺混二甲醚是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次办理该类案件,没有可借鉴、参考的案例,各单位行政处罚依据标准不统一。另外,由于省、市质监部门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和资质,无法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抽检的样品只能送到寿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那不叫烧液化石油气,而是烧二甲醚。”谈及对此次大检查的印象,市质监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检测报告出来后,执法人员很吃惊,有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掺混二甲醚比例最高的接近60%,只有两三家是2%或3%,其他的最低比例也在12%以上。由于不合格单位较多,案件处理一直持续到今年3月才结束,不合格单位除了被责令整改外,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市质监局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液化石油气市场依旧不“太平”。今年第一季度,市质监局办理举报类案件37起,前两位分别是无证充装液化气站、无证生产压力容器案件,共13起,占举报总量的35%。到了第二季度,无证充装液化气站、无证生产压力容器案件又发生13起,占该局举报类案件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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