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中山民营医疗机构无资质进行人流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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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8月9日
版次:A22 《中山新闻》
题目:《误诊不孕治疗期间竟怀孕 怕激素伤胎女子无奈人流》
本报讯 (记者黄庭辉)昨日本报报道的《误诊不孕治疗期间竟怀孕 怕激素伤胎女子无奈人流》稿件见报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记者昨日继续跟踪调查中山同济妇科专科门诊,发现该民营医疗机构只有门诊部资质,但对外宣传中却一再强调自己是医院。
该门诊在自己的网站中称获得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可以进行人流等手术,而记者从中山市卫生局了解到,中山市目前还没有一家民营医疗机构获得这项许可证。
曾因超范围行医被处罚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小榄镇民安中路的“中山同济妇科专科门诊”。记者看到门诊部悬挂的名称有两个,一个为在卫生局登记注册的“中山同济妇科专科门诊部”,另一个则显示门诊部是珠海市某医院的合作单位。
记者在该门诊的网站发现,该门诊自称为“中山同济妇科医院”,获得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可以进行无痛人流、微创手术、宫颈手术等多种手术项目。
记者向一名导诊工作人员询问是否可以做人流手术,该工作人员称“没问题”,只是要“患者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挂号和检查之后才能进行手术”。
但是记者从中山市卫生局了解到,中山市目前还没有一家民营医疗机构获得这项许可证。该门诊部在2009年曾因“超范围医疗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处罚。
记者尝试联系该门诊的负责人,但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方便接电话,也不会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