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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使用列入东莞党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6:30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李月刚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要采用会议、文件等方式向全体党员公开。昨日上午,东莞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在东莞市行政中心举行。会议要求将八大类事项列入党务公开范围,并在今年年底“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现党务公开”。

  镇街23项党务向社会公开

  昨日会议印发《关于东莞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等八项内容被列入公开范围。《方案》制定的总体目标称,从今年9月到年底,形成比较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现党务公开”。

  会议印发了《东莞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明确将公开范围分为“社会、单位内部、全体党员”。其中“社会”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对全社会公开,“单位内部”指对单位内部全体员工公开,“全体党员”指对单位内部党员公开。

  对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镇街党委和村居党组织的公开目录统计显示,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35项党务公开中,有10项需向社会公开,镇街53项中有23项向社会公开,村居一级33项中有25项向社会公开。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也被明确列入公开范围。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镇街党委、事业单位、高校、国有(集体)企业、村居党组织均要公开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方式可采用会议、文件等向全体党员公开。

  “即时公开”明确为事发7天内

  方案规定的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和即时公开三类。

  其中,干部任选工作,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需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工作等临时性工作,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即时公开。“即时”指公开事项发生后7天内。

  根据目录,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镇街党委、村居党组织分别有11项、14项和12项需即时公开。在村居一级,换届选举、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均需即时公开。

  东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甄瑞潮在会上说,要防止出现和解决好“不想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等问题。有关扶贫开发、增加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环境治理等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存在问题和解决情况,要及时公开,倾听群众呼声。

  《方案》明确要建立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由本组织党员或聘请社会人士担任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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