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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治并举力促社会管理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7:4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实习生王建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要求,不断拓宽普治并举渠道,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据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已按既定目标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执政、公正执法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实现“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新疆法制宣传教育及普法依法治理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还有观点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有的地方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新疆人大常委会以宪法赋予的权力职责及工作优势,积极参与支持“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区规划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以确保新疆全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法制保障。

  决议要求,新疆全区各地要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深化“法治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加大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力度。要剖析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全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决议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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