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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景区大兴土木为哪般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7:55  东方网-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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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湖申遗成功才过了一个半月,核心保护区内就大兴土木,实在不像话。”73岁的西湖申遗专家组成员、原杭州市政协文史委主任王其煌多次找记者谈此事,呼吁阻止这一严重破坏西湖文化遗产的行为。对此,很多申遗办专家都有相同感受。

  宝石山脚下要建艺术中心

  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8月2日动工的消息,引起了一批西湖申遗专家的强烈关注。公开资料显示,小百花艺术中心位于宝石山脚下,将建两幢东西相向的独立建筑。

  王其煌介绍说,西湖文化景观占地面积4235.76公顷,申报遗产范围四周边界为:东起少年宫广场北,南自伍公山东端,西自九溪南口,北自老和山北端沿山脚向南接杭州植物园北边界,沿栖霞岭、葛岭山、宝石山的北侧山脚,经宝石一弄至少年宫广场北。该范围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办法》的保护。“开建的小百花艺术中心就在规定的申遗保护范围内。”王其煌语气沉痛。

  自1999年西湖开始申遗工作始,王其煌便投入其中。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动工的消息,让老专家深感不安。他认为,艺术中心的修建本是件好事,但建的位置正好在西湖遗产核心保护区内,显然违反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规划纲要》的相关规定。据他了解,小百花艺术中心并非今年新的项目,早在2001年就讨论过了。建成后,它将是一个火车头的样式,与周围西湖景观极不般配。

  核心保护区“可打擦边球”?

  按照《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规划纲要》第十二条规定,“严格按照《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和设施设置。确需在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建设的项目,经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对其选址进行依法审查后,方可依法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对其选址进行依法审查时,应当组织可行性评估,并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为此,记者致电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就管委会对该工程选址是否进行了审查,是否组织了可行性评估,并实行专家咨询论证等事项进行了询问。这位负责人表示,小百花艺术中心项目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听证审议通过,在西湖申遗期间已完成了全部手续的批准审核。至于在宝石山北侧山脚建造该项目是否合适,他认为,该区域可以归为核心保护区,也可以打擦边球不归于核心区。

  十年前的规划是否该“原封不动”

  原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申遗专家组组长陈文锦表示,小百花艺术中心项目本无可厚非,但是,十年前的规划拿到今天来看,是否还合适?一方面,西湖申遗成功了,我们的主管部门更应该保护西湖;另一方面,这个项目建成了有没有后遗症?很值得大家商榷。他认为,目前,相关部门应该重新审视新建项目、停掉一些不适合的工程建设项目,已有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也应当限期拆除、外迁或整改。

  浙江省城市建筑研究所所长陈洁行认为,西湖申遗不是目的,保护自然文化景观才是目的。在西湖风景区内,侵占与反侵占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某些单位、某些人就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侵占西湖风景搞违法建筑。对于西湖的保护,他建议做减法,而不是加法。西湖自古“三面云山一面城”,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但高楼大厦占据了西湖向东的视线,严重破坏了西湖的自然景观。他希望相关部门在建筑还没有成形之前加以约束,重新规划。

  杭州市原市政协副主席、园林专家卜昭晖认为,小百花艺术中心被作为杭州的一项文化内容推出无可非议,对推广传承越剧文化有积极作用,但是,该楼的建造应该考虑楼层的高度,建议将楼层减少到三层以内,这样,与周边的自然环境也就相对协调了。

  本报驻浙记者蒋萍通讯员吴禄婵

  (本报杭州8月9日专电)

  本期策划: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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