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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诱因促流动人口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8:17  法制日报

  本报南昌8月9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欧阳晶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期荣今天表示,为生活所迫、过客心态、盲目效仿、管理体制滞后是流动人口犯罪的4大原因。

  李期荣分析说,流动人口中很多人并无一技之长,外出务工时很难迅速找到合适的工作,一些人迫于生计走上了犯罪道路。流动人员经常受到当地居民的歧视和排斥,没有归属感;一些人认为在他乡犯罪家乡人不知情,往往不加自律放纵自己。一些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以务工为名混在流动人口中继续作案,一些意志不坚定者看到犯罪分子“轻松赚钱”,便进行效仿。此外,流动人口中的犯罪嫌疑人多数没有固定住所、固定工作,目前还没有规范的体制对这些人进行管理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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