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江苏提高低收入群体物价上涨动态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08:54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鲁勋

  由于CPI持续高企,江苏省物价、民政等部门联合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物价上涨动态补贴由“季度发放”改为“一月一发”,且提高了补贴标准——当月价格指数涨幅超过5%时,价格补贴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0%。

  六类人群可享受补贴

  一般而言,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影响更大。江苏曾出台政策,只要连续3个月CPI增幅超过3%,物价补贴机制就会启动。上半年来,该省CPI平均已达105.7,涨幅远超3%。为此,该省物价、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新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扩大保障面。

  据了解,过去该省可享受物价补贴的人群一般指的是民政对象,即城乡低保对象等。从今年起,该省人社厅将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新出台的政策对保障对象进行了整合,将受益人群扩至6类,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共达数百万人。

  CPI涨幅超5%补贴增半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减少物价上涨对困难人群生活质量的冲击,江苏五部门此次研究决定,调整发放时间,价格临时补贴由按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

  该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按季度发放,有可能会出现3个月里若有一两个月的CPI涨幅低,平均涨幅没有达到3%的情况,这样就意味着发不了补贴,不能及时缓解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该省新政对此作出了调整,除了补贴发放频率变密外,还提高了补贴标准。

  根据该省新政,当月CPI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3%~5%之间时,即发放当地月低保标准的1/12,与此前基本持平;但当涨幅达到5%及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

  据该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许伟介绍,今年一、二季度,该省已分别发放物价上涨动态补贴4600万元、4655万元,预计三季度补贴额度将有所增加。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