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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盖46个公章必须晒一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8日,广州市民苏先生向副市长陈国反映,2008年,服装厂老板“走佬”,欠下他们工资合共22.3万元,三年来,他们一直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包括申请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及执行等。“走完这些程序,我盖了46个部门的公章,但仍拿不到钱!”

  A

  部门只会盖章?

  李继彦:46个公章讨不回工资,足见行政复议、仲裁、法律诉讼的程序之复杂,维权成本之高昂。如果有些程序正义还受到权力干扰的话,则法律维权的难度更大,公信力更低。

  魏俊兴:多达46个部门盖了公章,不能说不重视,为何几年还没解决,原因可能很多,但在很大程度上,这与行政部门对民众诉求仍停留在“批示(盖章)”上,而没有付诸行动去督办,有一定关联。只“批示(盖章)”不督办,这是眼下某些部门的通病。

  B

  存心想逼退你?

  @港湾-龙泉:盖章不办事的现象,现在其实……

  @奇奇GZ:究竟是哪些部门只盖章不落实,应该拿出来晒一晒!

  @气宇轩昂Richard:有关部门如果真想帮你把欠款讨回,根本不必盖章;如果不想帮你讨薪,盖100个章也没用。

  @玩微薄名字不要搞太长:走程序,就是要逼退你。46个章可不是闹着玩的。

  @凯迪牧沐:谁在制造上访?就是盖一大堆公章的那些部门!

  @施杜:踢球水平这么高,可以入选皇家马德里队了。

  @南海一派:为盖40多个章,花掉的时间成本也不止22万了。

  @会飞的朱:一张欠条背着46个公章旅行,说明眼下政出多门、人浮于事何等严重!

  @卫锦垣-卫弘:三年盖了46个章,平均盖每个章不足一个月,还要考虑中间有节假日、重大活动,这样看来,某些部门的办事效率还不低啊。杨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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