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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已签协议 儿子由母抚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夫妻”已签协议儿子由母抚养
“夫妻”已签协议儿子由母抚养
对许某(骑车者)而言,如今唯一的希望是好好养大两个儿子

  表姐表弟无效婚姻追踪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杨媛

  通讯员 东开(发自汕头)

  共同生活了近八年的表姐弟许某、胡某的“婚姻”,被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为“无效婚姻”(详见本报8日A4版报道)。两人的两个儿子今后如何抚养、能否入户等“后续”问题,牵动着不少读者的心。9日,羊城晚报记者来到许、胡两人曾经一起居住过的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以及许某娘家所在的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了解两个孩子的生活状况。

  只知近亲结婚不好

  不知法律明文禁止

  连日来,本报相关报道被多家媒体和网站转载,引发热烈讨论。大多数读者和网友对表姐弟结婚表示吃惊和意外,因为近亲婚姻的危害早已为人熟知,现代社会还发生这种“落后”的事,是因为愚昧与无知。

  通过法院判决书上胡某及其母亲朱某的住址,羊城晚报记者辗转找到了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凤路东一巷5号,但见铁门紧锁。与朱家相隔几间房屋的一位邻居说,朱某一家如今住在潮阳市区,过年过节才回这里。另一位六七十岁的大妈也称朱某一家已搬走。几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说,别人家的“家事”不好作评议,他们之前就知道许、胡二人是表亲,不过,他们也是从媒体上得知朱某告到法院请求宣告儿子“儿媳”的婚姻无效的,也是通过这事才知道《婚姻法》明文禁止表亲结婚。

  记者还来到许某娘家所在的潮阳区铜盂镇。近两年来,与胡某关系恶化的许某带着两个儿子搬回了铜盂娘家,一直居住在这里。许某的父母和弟弟、弟媳一家住在一处两三层自建房,许某回娘家后则带着儿子住在另外一处小平房。

  许某的父母都是农民,种了三四亩菜地和几亩水田,靠种菜、卖菜谋生,生活并不富裕。许父说,许某之前在服装厂打工,法院宣告她与胡某的婚姻无效后,她常常伤心难过,这阵子根本没法去工厂打工,只是在家帮忙种菜。

  在许家,记者没有见到许某两个分别为6岁和4岁的儿子。许某说,她每天早上送他们上幼儿园,傍晚接他们回家,其余时间去打工或帮父母忙农活。提起这场诉讼,许某忍不住流下眼泪。她说,虽然明白法院是依法判决,但心里仍觉得对两个小孩来讲很不公平。他们是健康的,年纪还小,她担心缺乏父爱会对他们的心理造成影响。而令她仍无法释怀的是,不是胡某,而是胡母提出诉讼,而且两次开庭,胡某都没有露面。她说,胡某对两个儿子一直不大关心,以前住在一起时,胡某到潮南区陈店镇工厂打工,一个月也就回家一两次。令她伤心失望的是,法院判决后,他更是没有打过一个电话询问儿子的情况。

  两儿子由母亲抚养

  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

  不少网友对两个孩子表示同情,认为父母不理智,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孩子不能成为牺牲品。不少读者牵挂着两个无辜的小孩未来由谁抚养。

  在法庭上,朱某曾提出各养一个孩子,这令许某情绪激动。她告诉记者,她和胡某已协商并签下协议,两个儿子都由许某抚养,胡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到两个儿子满18岁。许某说,签协议后,胡某已支付过一个月的抚养费。

  但许某的母亲说,今后胡某是不是会按协议按时支付抚养费,谁也说不准。她担心地说,两个孩子上幼儿园每月320元,许某平时白天要接送两个小孩上幼儿园,晚上又要照顾两个小孩,打工的时间很短,每月赚不到一千元,抚养费对她及两个小孩的生活非常重要。

  而之前许某、朱某曾争执的两个孩子的出生证,已经交还给许某。

  记者尝试联系胡某,接电话的是胡某的妹妹,她说哥哥和母亲都不在家,而且不愿意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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