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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新明兄弟联手受贿齐齐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程伟报道:深圳原龙岗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钟新明与其弟弟一起联手受贿,金额巨大。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钟新明、钟伟明兄弟俩受贿案,同时并案审理行贿的地产商吴伟光。在检察机关公诉的六宗犯罪事实中,最大一宗涉及钟、吴双方受贿、行贿,金额高达3300万港元。

  根据指控,2007年至2010年,被告人钟新明利用其担任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深圳市体育新城土地整备安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地铁3号线建设和深惠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他弟弟钟伟明参与了钟新明的共同受贿。其弟弟是中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根据指控,两人共受贿六宗,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其中有的是利用职权帮地产商取得土地开发权,有的是帮助地产商获得高额拆迁赔偿,有的是替人取得工程项目等等。两人受贿的方式也五花八门,有一口吞掉3300万港元巨款,也有收受实物商铺,甚至有以打折价格购买商品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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