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车口水仗 下车全武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5:37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陈小和 王俊莎)沪上公交车往往比较拥挤,乘客间本当相互体谅、文明乘车。然而,刚大专毕业的小伙子金某在一次乘车时,与一女乘客发生争吵犹嫌不过瘾,一同下车后,竟还拔刀将该女乘客的丈夫刺伤。日前,闸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4月1日晚上9时许,22岁的金某在人民广场乘上了108路公交车,当时车厢内比较拥挤,金某与身边乘客游女士因身体碰撞而发生了剧烈争吵。双方唇枪舌剑,各不相让,金某更是仗着年轻气盛,恶语相加。直到车辆行至西藏北路中兴路站时,金某才骂骂咧咧地下了车。

  凑巧,游女士和她的丈夫向先生也在同站下车,余怒未消的双方在车站又起争执。这回,一直保持克制的向先生也挺身护妻,上前与金某理论,坚持要金某向其妻道歉。谁知,头脑发热的金某竟拔出携带的一把折叠式尖刀,刺中向先生的左腹。向先生一边忍着剧痛紧紧抱住金某不让其逃跑,一边呼喊妻子赶快报警。金某为摆脱向先生的缠抱,又疯狂地举刀连连刺伤向先生的左颌及左上臂。所幸被路人及时制止夺下刀具,才未酿成进一步的惨祸。

  经法医鉴定,向先生伤势已构成轻伤。此时的金某方如梦初醒,懊悔不已的他赶紧取出2万元存款交给警方,作为给被害人的赔偿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予从轻处罚。

分享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