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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找不到身源,或允许国内收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5:37  新民晚报

  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主任陈士渠近日透露,为整治买方市场,公安部明确要求,找到亲生父母前,获救婴儿一律由民政部门暂时统一安置,不得留在买主家。

  陈士渠指出,安置被拐儿童是个两难问题。以前考虑到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暂未找到亲生父母的,可责令买主继续抚养,并告知其不得虐待、转卖,待找到亲生父母后无条件解救。

  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这种安置方法不利于消除买方市场,有必要调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今后对查明的被拐儿童一律解救,全部送往民政部门的福利院妥善安置,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

  陈士渠透露,此次解救的104名被拐婴儿,已全部送到福利院临时安置,并及时采集了血样检测DNA,输入全国打拐数据库比对,查找亲生父母。在找到亲生父母前,由福利院妥善安置。

  回归家庭有利于被拐儿童健康成长,安置在福利院的时间不宜过长。陈士渠透露,对长期查找不到身源的被拐儿童,公安部正在同民政部协商修改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国内收养。如果办理收养后,又找到亲生父母,可解除收养关系,送还亲生父母。

  陈士渠介绍,为了查找解救更多失踪、被拐儿童,公安部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摸排来历不明儿童,为期半年。对来历不明、疑似被拐人员,一律采集DNA信息,输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集中摸排的目标是一个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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