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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如今终于可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5:37  新民晚报

  “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8月5日,小勇拿着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妥了户口迁入手续,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个颠沛流离的孩子终于“回家”了。

  父母离异后忍痛送子

  “我的家在哪儿?10多年来,我一直漂泊在外,居无定所,恳求法院帮助……”日前,当洪北村调解干部把这份材料送到奉贤法院奉城法庭时,原告小勇的遭遇,引起了庭长和承办法官的重视。

  小勇8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母亲带着他回到了娘家,其户口也随之迁入。有一天,外公说要走亲戚,就与母亲一起将他带到一户陌生人家。这家姓徐,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为救掉入河中的弟弟,最后两人双双溺亡。小勇的母亲要改嫁,就忍痛将儿子送给了徐家做养子。

  年幼的小勇在养父母家生活很艰辛,每天要做饭、洗衣,到田头干农活。有时他干完活奔到学校,却因早已过了上课时间而被拒之门外。一直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的养母,脾气暴躁而古怪,经常为小事打骂小勇,内向孤僻的小勇渐渐对养父母家产生了厌倦心理,常常找机会偷溜去爷爷家住。初中毕业后,小勇上了两年技校,随后就一直漂泊在外,四处打工,不再回家。

  解除收养投靠祖父

  留不住养子,意味着老无所养,小勇的养父母决定趁早解除收养关系。2002年8月,经法院判决,小勇与养父母脱离了关系。因生父已过世,小勇想投靠爷爷奶奶,但按户籍政策规定,他的户口属农业性质,不能迁入爷爷处。无奈,小勇只得与生母及继父商量,想将户口暂时落在他们家中。

  去年,小勇与单位的一位姑娘谈恋爱,感情很好,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因居无定所,他不敢向女友父母提结婚的事情。爷爷奶奶得知后明确表态,儿子留下的宅院归孙子,让小勇将户口迁来,他们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孙子结婚。

  父子关系无法恢复

  然而,曾被他人收养的小勇,姓名已更改,法律身份已变,尤其是亲生父亲死于他解除收养关系前,导致他不能自然恢复与亲生父亲的关系,由此带来包括小勇的身份确认、遗产的继承及赠予、房屋评估等诸多问题,使他难以获得父亲的遗产,户口就无法迁入。

  小勇和爷爷奶奶向村委求助,通过村调解干部的帮忙,获取了小勇的一系列身份证明后,帮他们达成了遗产赠予人民调解协议书。然而,这份调解协议书不能作为办理户口的有效证明。为此,调解干部专程到奉城法庭咨询解决办法。

  法官上门司法确认

  如何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解决这起遗产纠纷案,让小勇有个安定的家?法官们觉得,最佳的解决途径就是启动“诉前调解”机制,由法院直接对该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考虑到小勇的爷爷奶奶年迈体弱,行动不便,法庭启动了上门审查、及时审结的快速通道。

  7月底,庭长与承办法官们来到村委,召集双方当事人及调解干部,对这起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已达成协议的遗产纠纷案上门进行审查。通过现场办公,法官当即对该人民调解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予以了司法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使得这起棘手的纠纷案以最快速度、最省力又省钱的方式得以解决。

  通讯员 严爱华本报记者 徐轶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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