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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女子打小保安掏赔偿从轻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5: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蔷)女子刘某和孙某在天坛医院外散发急救车小广告,因与16岁保安吕某发生争执,用刀将其扎成轻微伤。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孙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6个月,缓刑1年。4月23日上午,30岁的女子刘某和29岁的孙某在天坛医院门口发小广告,因为一句话和保安员吕某发生争执。16岁的吕某随后发现刘某包内露出小广告,就打电话给保安队长,称有人发小广告,要求派人过来制止。

  根据案发时的监控录像显示,刘某忽然抬手击打吕某,随后孙某也冲过来殴打小保安。之后刘某从包内掏出水果刀刺伤吕某。经鉴定,吕某身体多处有刀扎伤,面部等多处有抓伤,已构成轻微伤。事后吕某获得两名被告赔偿的8000元医药费。

  今天上午法官对此案宣判,认为被告人刘某和孙某对被害人作出一定赔偿,认罪、悔罪态度尚可,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两名被告没有当庭提出上诉。J178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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