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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立法要“掷地有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0日16:23  南方都市报

  早茶来论

  □李千帆(白云)

  城中媒体报道,近期,广州市城管委将制定新规,将男、女厕位比例不低于1:1.5当成一个强制执行条款。确实,一个整天为了上厕所犯难的地方,不会让人感觉幸福,甚至连尊严也无从谈起。以广州为例,如果不是身处写字楼、酒店、购物中心等商业场所,在逛街时想“方便”的确“不方便”,特别是对那些不熟悉环境的人而言,找地方如厕难上加难。

  梳理一下广州关于公厕的处理措施,便会发现,能到今天也是十分不易。从的士司机夜班如厕难,到地铁公厕匮乏制定指导攻略,再到针对女性如厕难发力,都可以体察出政策释放的善意。仔细看了一下相关报道,单是此办法的出台,在前期论证非常充分、外地已有经验、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的情况下,尚且用了半年时间。

  关于男女公厕比例问题,香港探索比较早。早在2005年,香港屋宇署就要求开发商在规划商场、电影院等公众娱乐场时,必须将男女厕的比例由1:1上调为1.1.25,今年5月更大幅提升至1:1.5,希望能彻底解决女性市民如厕难的问题。广州立法之后该怎样具体落实,不妨到香港实地考察借鉴。

  公厕立法,我们看到进步,但也应看到当前的诸多不足,例如效率问题,此前,市城管委曾于7月18日公布了3年内将办的十件实事。其中,包括完善公厕管理系统,编制公厕分布图,启动旧城社区改厕工作,5年内改造建设5000个楼内公厕,较好地解决市民“如厕难”问题,“五年”目标让人觉得十分迷茫。还有主动性不足问题,广州地铁曾经发布如厕攻略,给乘客介绍解决如厕难的方法,而且派人踩点绘制图表。对呼吁已久的地铁建公厕却有些无动于衷,这个问题一直伴随着广州地铁十几年,到现在仍未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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